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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负责市劳教所劳动教养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各地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负责和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8)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活动。
(9)负责法学教育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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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司法局各处室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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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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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提案办理、机要、统计、文印、信访、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关的行政、事业经费以及国有资产;指导所属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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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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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起草全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承办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调研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市法学会的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查处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审计决定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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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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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各时期、各阶段的法制宣传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拟定并具体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组织市本级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各地各行业搞好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学教育工作;承担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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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公证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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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全市执业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负责律师年检注册和执业证核发;指导负责处理市律师协会的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机关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公证员的业务培训、公证处和公证员的年检注册,组织年度公证质量检查,查处错证、假证和违规行为;指导公证协会工作。
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和撤销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考核、发证、注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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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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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市司法办(所)、司法助理员工作和有关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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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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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监督市监狱执行刑罚和罪犯改造工作,管理和监督市劳教所劳动教养工作,监督检查监管改造罪犯和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指导市监狱和市劳教所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劳教人员劳动教养的延期、减期、所外就医的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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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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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退离休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衔评授申报、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委组织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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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正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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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为市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挂靠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统一组织和协调法律援助人员和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所等社会志愿人员,实施法律援助。承担“148”协调指挥中心职责。 |